提到个人公积金,本身就是员工自已的合法财产,真到了急需用钱时,第一念头估计就是取住房公积金,但要是在职状态,就不能通过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来所有获取注销了。那样,有没有什么办法呢?就以长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为例子,看一下急需用钱在职人员一次性取住房公积金的办法。
1、选购自住商品房
同一套房子仅限于获取1次,获取总金额不能超过选购该房屋的首付额度,一次性付款的获取最高不超过选购该房屋的总体合同款。
毕竟是急需用钱,毫无疑问没有多余钱去买新商住楼或新建预售房,也只能是想想自己户下或是另一半户下,是否有买卖过户登记满12个月之日起24个月之内的二手房,即2019年购买了二手房,股权交易产权过户,从2020年逐渐至2022年这段期间,可以办购买二手房取住房公积金。
2、还款自住商品房贷款本金
借款未还清的,初次获取需在正常的还款12个月后,提前还款借款的,可以从贷款还清后24个月之内获取1次。获取总金额不能超过之前获取日至此次获取日已还款本金额,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款额。
例如,住房贷款每月月供1300元,24个月的还款利息=1300*24=31200,这便是最多能一次性提取个人公积金,余额并没有那么多的,务必保存100元位,例如公积金额度一共仅有20100元,那样不得超过获取20000元,账户余额100元。
3、付款租金
员工及其配偶户下无住房产权,每年可获取1次,每一次获取额度不能超过近12个月具体正常的缴交金额的50%。
例如每月租金2000元,12个月的租金=12*2000=24000元,这便是急需用钱一次性提取较大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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