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农村信用社贷款标准:
1、借款人年龄要求18岁到65周岁间,有按时付息能力。
2、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已设立基本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且在该账户中保存有一定数额的付款担保金。同意接纳借款社的银行信贷及结算监督管理,能够确保及时向借款社申报运营计划和业务、财务报告。
3、申请办理确保、抵押借款的,应具有符合要求的贷款保证人、借款质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要在农信社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收益和资信度的公司或个体经济。
借款质押物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法律法规要求,正常情况下要以房产(如房子、土地资源)为主导,须具备商品化,且容易转现。
4、乡村借款人的负债率不高于70%。
5、申请办理固资、房地产业等项目投资的,借贷人其他综合收益、自筹经费占比需要达到国务院规定的需求,与此同时必须按照项目风险管理的需求,递交详细、标准、高效的文件材料。
农村信用社贷款目标:
1、从业农、林、牧、副、渔等各个领域的承包户、大户和城镇联合经营企业。
2、经相关部门准许推行独立法人的乡办、村办、组办、户办和不同形式的联合办学公司或一个新的经济发展联合。
3、有营业收入和还贷有保障的乡村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等机关事业单位。
4、相关部门准许从业手工业者、商业服务,运送、工程建筑、服务行业等乡村私营经济户与经济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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