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并没有学生证,可向学校申请一份遗失声明,补领好以后再申请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资料主要包含在校证明、学生证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借款学生们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学生认定表、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在校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原材料详细介绍:
一、在校证明
院校每一年的第二个期末都是会发通知,给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派发在校证明加盖院校及其系院公司章。
二、学生证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最有效的证实,因此也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学生证一不小心丢失,又很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可以向学校申请一份遗失声明;或向所属的县、市、区资助中心说明原因,到时候补领好学生证再寄到所属的资助中心。
三、借款学生们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起到所属资助中心,毕竟是首次贷款。共同借款人做为借款学生们的贷款担保人,关键向其爸爸妈妈;若借款人为因素遗孤,则共同借款人乃为别的监护人等。
四、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学生认定表
在校学生首次贷款必须困难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到村民委员会和城镇民政所盖公章。详细情况视各县、市、区资助中心的需求来定。
五、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在校学生首次贷款的申请表格必须盖上村民委员会和城镇民政所公司章,局部地区只需城镇民政所公司章,详细情况视各县、市、区资助中心的需求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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