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专车保险公司不容易赔付。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增加的,受益人理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受益人不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而造成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构成赔付保障金的职责。
私家轿车司机若用家中自购非营运车辆从业网络约车营运主题活动并收取,需及时告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够按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用或是终止合同;如未告之,则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保的代价。保险费用与汽车的危险程度是溢价增资关联,自购车子风险性小者保险费用低,营运车辆风险高则保险费用高。
网络约车归属于营运车辆,营运个人行为导致汽车使用工作频率、续航里程等明显增加,危险程度也会跟着增加。因而,与保险公司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合同后,应明确告知保险公司汽车的营运状况,但是如果无法执行之上通知义务,且营运个人行为造成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认为免赔理由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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