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期间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都是能够提取的,提取金额都是没有限制。帐户有七万元,还可以所有提取出去,可是必须满足个人公积金提取标准。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账户余额:
1、该职工选购、修建、拆建、维修自住住房;
2、该职工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纪,或已经正式办了退休办理手续;
3、该职工已经彻底丧劳,并和所在单位停止劳动关系;
4、出国居住的职工;
5、还款本人选购自住住房贷款本金的职工;
6、租金超过家中薪资收入的相关规定的比例职工;
考虑申请资格的职工可参考下列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步骤:
1、职工向所在单位递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办理,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后,合乎提取要求的,由所在单位企业填好住房公积金本人提取审批表,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企业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开展审核。由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和入录业务流程后,在公司填报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公章。
3、企业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及其企业填好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收款凭证”,到开户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银证转账,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帐至其企业基本上银行结算账户,由该职工所在单位取下住房公积金付给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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