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起开展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管理条例》中要求,武汉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大贷款额度提升至70万余元,二套房的最大贷款额度为50万余元;取消公积金住房贷款“扣除”要求,即职工家庭再度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时,不会扣除初次已用过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是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的。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1、依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度,应用自己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余元;一起使用另一半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余元。
2、应用自己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自己正常的存缴填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余元;一起使用另一半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及其另一半正常的存缴填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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