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应具有真正的民事行为,并且能交纳保险费用;
2、合同双方签署合同的想法务必真实存在,自愿的,若有任何一方逼迫,合同书都将是毫无意义的;
3、合同双方所签署的保险合同内所规定的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等务必合法合规,不违反集体利益。
以上就是关于保险合同生效所需的合理标准。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无法直接相当于保险合同生效,二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保险合同成立是指投保人明确提出自已的的保险规定,保险公司(即车险公司)想要保险投保,而且合同双方就保险条例达成一致时即代表合同书成立。可是协议的成立并不是代表生效。保险合同生效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合同成立,合同书就马上生效,另一种是保险合同成立以后,依照保险合同内附带的生效标准成立时,保险合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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