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人都会根据贷款形式来购买房产,但是很多买房者通常只留意房贷审批,而忽视了房贷审批,觉得只要申请材料递交、审核通过,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是,只需下款未到账,一切都或是未知量。尤其若是在下款期内做了一些不益于借款的事情,金融机构极有可能会立即拒绝贷款。
1、辞职
申请办理住房贷款的时候是需要提供部门的个人收入证明的,以保证申请者的偿还能力,假如住房贷款都还没下款,申请者就离职了,那原单位的个人收入证明就等于是废旧纸张一张,申请者应该怎么给银行确保还贷呢?
2、办理贷款或卡
住房贷款没下款前也不要做的事有什么?这三个一定要注意!
现在银行即便审核通过了,还会在下款前进行二次核查,由于征信的升级是落后的,因此需要二查,防止申请者个人信用信息变更、借款状况不完整,假如碰巧,申请者一旦在这时候办理贷款或是银行信用卡,就恰好给金融机构原因,觉得申请者债务太多,首付来源有疑问,可能不能进一步压力住房贷款,因而终止下款。
3、取住房公积金
取住房公积金能够有许多种情况,例如租房子的需付房租,然而有现在银行针对贷款的申请资格要求的是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达到一定期限或是个人公积金余额有两种月之上月供,若是在下款前申请者把公积金额度取过,则意味着违背了金融机构房贷审批要求,撤销下款就有了正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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