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贷款买房子成为众多刚需族处理住房难的重要途径,好多人累死累活凑齐了十几万的首付,结论依然在申请办理住房贷款时被拒了,这样的情况下,毫无疑问是把首付拿回的。
实际上,日常生活,有许多人在贷款被拒后拿回首付了,但有人不但没有拿回首付,反被房地产商索赔。而之所以会出现这几种完全不同结果,缘故也在于贷款被拒的合同违约责任方不一样。
1、房地产商义务。假如借款人资质证书非常好,但是因为房地产商缘故,例如房地产商存有不具有对外开放标准、开发商对外开放最先不完善、房地产商存在严重的信用问题等状况,或者忘掉递交借款人的某种材料等,造成借款人贷款批不下来绝的,那就归属于房地产商单方面违约。这时,房地产商要承担大量合同违约责任,而借款人不但可以规定退回首付,还能够规定房地产商赔付合同违约金。
2、买房者义务。如果因为买房者资质证书不合格,例如个人征信太差,或是伪造材料等状况,被揭穿造成借款被抗拒的,就属于买房者单方面违约,买房者要承担一定的合同违约责任。这时,买房者首付是很难退还的,或是只有退还一部分,而且还会面临房地产商索赔违约金状况。
3、金融机构义务。贷款批不下来绝,除开买房者担当和房地产商义务外,金融机构可能也会有义务,例如我国房价调控,导致住房贷款缩紧,促使贷款审批周期时间拉长,或是无法下贷,这时就是属于金融机构的职责。买房者可以跟房地产商协商解除合同,这时,房地产商必须把接收到的首付退还给买房者。假如房地产商不退款,那样买房者起诉了并质证自己没过失,与此同时取出合同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住房贷款下不去首付能不退款,这一主要是看是由于哪一方的主要原因,造成贷款批不下来,再根据合同规定,由违约方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