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挑选贷款买房子时,通常只留意房贷审批,而忽视了房贷审批,觉得只要申请材料递交、审核通过,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是,只需下款未到账,一切都还不明,因此在住房贷款没下款前也不要做下列这些事情,以防金融机构悔约撤销下款,终究金融机构有着最终解释权。
1、辞职
办理房贷需要提供部门的个人收入证明,以保证偿还能力,结论住房贷款还没有下款,你也就辞职了,那原单位的个人收入证明就等于是废旧纸张一张,你怎么向金融机构确保还贷。
2、办理贷款或卡
现在银行即便审核通过了,还会在下款前进行二次核查,由于征信的升级是落后的,因此需要二查,防止申请者个人信用变更手续、借款状况不完整,结论碰巧,你一旦在这时候办理贷款或是银行信用卡,就恰好给金融机构原因,觉得你债务太多,首付来源有疑问,没法进一步压力住房贷款,进而终止下款。
3、取住房公积金
取住房公积金能够有许多种情况,例如租房子的需付房租,然而有现在银行针对贷款的申请资格要求的是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达到一定期限或是个人公积金余额有两种月之上月供,若是在下款前把公积金额度取过,则意味着违背了金融机构房贷审批要求,撤销下款就有了正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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