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投资人融资买入的保证金比例不可低于100% 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可低于50%】
华尔街见闻9月2日电,北交所就《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投资人融资买入的保证金比例不可低于100%,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可低于50%。
上市公司股票、证券基金、债卷、货币型基金、证劵公司现金管理业务产品和本所接受的许多证劵可充抵担保金。本所评定的指数成份股个股的折算率最大不超过70%,本所别的A股个股的折算率不可高过65%;买卖型敞开式指数型基金折算率最大不超过90%;
证劵公司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货币型基金、国债券等证券的折算率不超过95%;被推行风险警示、进到终止上市的程序证劵,及其静态市盈率在300倍左右或为负值的个股的折算率为0%;别的上市证券项目投资债券和股票折算率最大不超过80%。
VIP发布的可充抵担保金证劵以及折算率,能够低于但不得超过本中规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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