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们大多数人都并没有听过最后交易日 ,那样最后交易日是什么意思呀?
在当代A股市场,极为重要的“最后交易日”大概能够分为三种,即期货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B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和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期货交易最后交易日:指某一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不管投资者是买进或是售出股指期货合约,只需要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后还有持股交易头寸剩下,这种交易头寸就必须要进到交割程序流程,按规定开展实体或现钱交割。
投资者无法进入交割月份,必须在合同最后一个交易日强制平仓有关合同。如果他们没有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强制平仓,期货交易通常会将迫不得已强制平仓。
假如投资者不想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开展交割,他必须要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或以前)撤消原持股。一般情况下,期货交易交割的最后期限一般在月底,如郑商所的期货交易早籼稻,其最后交易日是合同交割月份最后第七个交易日。但是,中国香港等一些交易中心将这一天列入每月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
B股的最后交易日:这也是年底分红B股公司股东分红配股中经常涉及到的一个概念,它等同于a股的股权登记日,B股的最后交易日是附利益股权交易的最后一天。只需要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一直有着B股,就可以拥有配资、转增股、发放现金股利等支配权。而B股的“股权登记日”实际日期能通过B股的“最后交易日”来确定。
因为B股推行T 3结算制度,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B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需到“股权登记日”才能完成,这就意味着B股个股需到股权登记日才会真正记入B股投资人户下
权证最后交易日:在现行标准权证管理条例中,权证期满日前第六个交易日为权证最后交易日。因此权证最后交易日和权证期满日并不是同一天。权证最后交易日完成后,权证交易终止,投资人能够行权但是不能买卖。但权证到期后就会自动无效,权证即不买卖,也无法行权,因而不会具备一切使用价值。
我国目前权证销售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机行为,权证价钱可能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发生大幅度起伏。权证停止后5个交易日并不都是行权日。针对很有可能具备行权价值的权证,还需关心交易终止后正股的走势。
投资人需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前趁机售出,以防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后遭到损害。万一卖不掉,也别误行使权利,预防损害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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