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财务要求四选一
赢利规范:近来1年股东应占赢利≥2000万港元;且前2年总计股东应占赢利≥3000万港元。
市值/收入标准:近期1年薪≥5万人次;市值≥40万人次;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规范:近期1年薪≥5万人次;市值≥20万人次;前3年现金流量总计≥1万人次。
不一样投票权构架:市值≥400万人次;市值≥400万人次,且近期1年薪≥100万人次。
流通性规定
1、近期群众持股量一般为25:%(入发售时市值超过100万人次可降至15%)。
2、最少300名股东;
3、高管近期3年不会改变;
4、所有权和管控权近期1年不会改变;
5、具有不少于3个会计期间的运营记录查询;
6、起码3名独董,并务必占监事会成员总数最少三分之一;
7、同股同权股东务必拥有发售外国投资者股东交流会提案不少于10%的合资质投票权(应对具备不一样投票权股权发售)。
二、创业板(GEM)
财务要求:经营业务有资金注入,前2年运营现金流量总计≥3000万港元;市值≥1.5万人次。
流通性规定:
1、最少群众持股量一般为25%(如发售时市值超过100万人次可降至15%);
2、最少群众持股市值≥4500万港元;
3、最少100名股东;
4、高管近期2年不会改变;
5、所有权和管控权近期1年不会改变;
6、起码3名独董,并务必占监事会成员总数最少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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