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 是一种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新型股权融资模式。这会涉及到融资方、平台方和投资方。众筹做为网络金融的一种融资模式,风险性不少于传统金融。投资者亏损的事情国内外都是有产生。
股权的众筹归类
第一,股权众筹能够分为两类:股权的无抵押众筹和股权的是贷款担保众筹
无抵押众筹在股权就是指投资者在众筹投资环节中并没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连带担保责任。在我国股权基本都是无抵押众筹。
股权的贷款担保众筹与此同时是指股权的众筹新项目,这类贷款担保是一种固定期限的连带担保责任。可是到现在为止,中国仅有借款协助的众筹新项目给予担保服务,还没有被大部分服务平台接纳。股权复购
第二,依据经营模式的差异可以分为会员制和凭据制。
会员制众筹是指通过网络上熟人的详细介绍,投资者付款资产变成自然人股东。凭据制众筹是指企业在网络上售卖凭据开展股权融资,投资者根据投资资产购买凭证,凭证类型和企业的股权挂勾,可是投资者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日常众筹是投资者通过网络,寻找投资公司,投资者通过在资产投资变成公司的股东。这类投资往往需要收益率。
第三,依据众筹的举动可分为股权公募众筹和股权私募基金众筹。不论是公募或是私募基金都要看怎样定义其行为。在我国股权众筹大多数被界定为私募基金方式。
第四,依据股权的众筹全过程是否通过网络开展,股权的众筹可分为网上和股权线下推广众筹。
股权众筹的法律纠纷
一、碰触证劵公开发行或非法融资底线风险
股权众筹的高速发展冲击性了公募与私募基金的传统界线,让线下的传统式集资款主题活动变线上,线下的纯私募基金都将变在网上私募基金。造成踏入公募的传统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的大环境下,公募和私募基金的界线逐步模糊不清,促使众筹在股权的高速发展逐渐碰触法律的底线。
二、是存在投资合同诈骗风险性。
股权的众筹实际是投资者和融资者中间签订的投资合同书。众筹服务平台做为第三方。我国股权的众筹多采用领投及其投股的投资方式。有完善投资经验的技术专业投资人做为领投人,一般投资人跟踪领投人选定的新项目。但如果领投人与融资人中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就容易引发风险防控措施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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